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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112年特定寵物業評鑑!

  • 發布單位:寵物管理課

依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少每2年辦理一次對特定寵物業之評鑑,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動物福利,動物保護防疫所每年皆邀請專家學者、動物保護團體及業界代表擔任評鑑委員,針對現場飼養環境、寵物照顧管理情形、寵物繁殖紀錄、寵物買賣資訊文件、寵物晶片使用及寵物買賣紀錄表、不再繁殖或買賣寵物之處理情形、寵物業許可證懸掛、寵物來源是否合法取得、動物保護政策配合及是否訂定消費契約等項目對縣內特定寵物業者進行考評。

今年苗栗縣特定寵物業評鑑於815日起至831日,參與評鑑之特定寵物業者計51家,評鑑結果將公布於農業部動物保護資訊網、本府及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https://animal.miaoli.gov.tw/),民眾可自行上網查閱。其中優等及甲等業者將發予獎狀以資表揚,並可申請113年苗栗縣寵物登記站,至於表現不佳丙等業者將要求其於期限內改善,並再次前往複查。

縣長鍾東錦表示,有鑑於動物保護意識抬頭,民眾對動物福利愈加重視,希望透過評鑑機制鼓勵寵物業者持續精進,確保寵物能獲得合理的照顧,此外民眾在購買寵物或尋找寵物旅館時,亦可優先參考評鑑優良業者,讓自己的權益更有保障。

連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寵物管理課 陳技士 連絡電話:037-320049分機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