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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衝法第14條-苗栗縣政府補助公告

為落實「公開公平」方式辦理補助,包括辦理補助案件,於開始受理補助案申請前,遵循「苗栗縣政府補助公告參考範例」作資訊揭露。

內容含「補助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個案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全案預算金額概估,並提醒申請補助者如具利衝法身分應事前揭露規定」為補助公告,

各案件置於"補助揭露專區",使不特定對象易於獲取補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