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3年11月6日
為強化縣內草食動物(牛、羊、鹿、馬)防疫,防範動物傳染病之發生,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動物防疫人員施行動物生體檢查、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或投藥,對已執行之動物或場所得附加記號、標示或證明文件等防治措施。
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依「本縣113年度草食動物牛結核病防治措施」及「本縣113年度乳牛及乳羊布氏桿菌防治措施」等公告辦理縣轄草食動物防疫工作,本年度截至11月執行牛結核病檢驗乳牛16場1837頭、鹿14場643頭;布氏桿菌病檢驗乳牛16場441頭;新生仔畜釘掛防疫耳標乳牛16場840頭、鹿7場90頭;乳牛冷烙印15場486頭;草食動物口蹄疫擴大血清監測採樣乳牛5場75頭、肉羊9場135頭;另接獲1999暨為民服務通報草食動物案件共9件。
為提升縣內獸醫師及畜牧業者專業知能,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辦理「馬匹防疫講習」及「草食動物防疫講習」2場次80人次;參加草食動物班會執行防疫政令宣導8場次240人次;縣內草食動物畜牧場查核輔導訪視295場次,發放消毒水及黏蠅紙等防疫物資加強畜牧場自衛防疫,並持續輔導訪視縣內草食動物畜牧場精進各項防疫措施及落實生物安全。
縣長鍾東錦表示,本縣將持續精進縣內獸醫師、畜牧產業等相關從業人員動物防疫相關知識,唯有提升對動物疾病的認知,並落實牧場自主性衛生管理工作,建立正確的防疫觀念,才能有效防範疾病的發生,以維護我國畜牧生產環境安全。
聯絡人: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防疫課 彭技士
連絡電話:037-320049 分機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