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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福利及寵物商業行為大解析

  • 發布單位:保護收容課

一、訓練主旨:依據志願服務法之規定,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基礎訓練(請自行於台北E大網站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完成)、特殊訓練。

二、訓練對象: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志工隊、一般民眾

三、課程內容:動物福利、寵物商業行為

四、主辦單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五、訓練日期: 113年5月23日(星期四)13:30~15:00(13:20開始報到)

六、訓練地點: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多媒體視聽室(苗栗縣銅鑼鄉朝陽村朝北55-1號)

七、報名名額: 不限額,113年5月19日(日)截止報名

八、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MdZVR

九、聯絡人:保護收容課 李小姐 037-320049#214

※全程參與之學員,才可獲得結訓證明,中途離場則失去本次課程結訓資格

※十、備註:

(一)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與會人員務必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規範。如自覺身體不適且在活動舉行14天內,有前往或來自境外病例發生地區,或接觸前往或來自境外病例發生地區之人士,請勿前來參與。與會者務必配戴口罩,活動當日將進行手部消毒並量測體溫,發現有體溫異常超過37.5度時,將婉拒參加課程會議。會中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之人員,請務必告知並盡速就醫。

(三)課程如因疫情、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有所異動,將公告於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https://animal.miaoli.gov.tw/Default.aspx),恕不個別通知,敬請見諒。

(四)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課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五)課程中將進行攝/錄影,報名成功者即同意其肖像授權於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使用。

(六)本課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暨施行細則進行報名,包含個人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地址及電子郵件等資訊,運用於本課程所需之結業證明書及紀錄等,且遵守個資法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