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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防範禽流感 禽場防疫照標準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布資料顯示,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波蘭、西班牙、日本、韓國,迄今皆有發生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尚未遏止。而國內在(111)年迄今確診及撲殺禽流感禽場案例計27例(陸禽21場、鴨4場、鵝2場)

   因應現階段疫情發展,並配合中央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執行防疫策略,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自(111)年度針對縣內家禽飼養業者進行家禽血清查核監控,主被動監測計37場次,血清檢查、咽喉拭子檢查、共泄腔拭子檢查計2,280件,皆為陰性,辦理家禽輔導自主消毒204場次,家禽生物安全教育訓練與養雞協會和班會防疫措施宣導場次計13場次,計防治宣導共551除加強疫情查報、病例通報、落實人車管制、輔導產業自衛消毒外,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每日皆派員巡迴縣內協助家禽場周邊與理貨場防疫消毒,已完成場區消毒共1,947餘場次。但為嚴堵禽流感疫情,仍請本縣各養禽業者加強落實以下防疫標準:

1.      持續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2.      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徹底消毒,並增加禽舍消毒頻率,每週至少2次以上。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

3.      維持禽舍環境,並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4.      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切勿隨意棄置。

5.      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

   縣長徐耀昌呼籲,家禽流行性感冒影響家禽產業及國人健康甚鉅,動物防疫機關人員於第一線現場輔導農民,不斷精進防疫措施及監控,近6年轄內無禽流感案例發生,惟防範禽流感仍需官民一體攜手合作,本縣養禽業者務必提高警覺,加強養禽場生物安全防範措施,以避免疫情爆發,付出鉅大生產及社會成本。

聯絡資訊: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動物防疫課

張技士037-32004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