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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7月19日生態保育科送交1隻巴西龜 (已出所)

有飼主巴西龜 遺失嗎?

動物來源:114-07-19 生態保育科送交1隻巴西龜

本案於114年7月21日公告認領,若7天內原飼主未領回, 將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得開放動物認養或予以其他收容管理之必要措施(114-7-28上午10:00開放認領養)。

 

如果您是這烏龜的飼主,請趕緊前往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認領❗

📌認領須提供飼養相關證明、攜帶身分證及提籠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寵物管理課黃小姐(037)320049分機234將竭誠為您服務。目前安置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