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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14日民眾通報頭份市文化街1隻兔子(更新狀態:民眾已認養)

有飼主的兔子遺失了嗎?

動物來源114-3-6 頭份市文化街民眾通報

已於114年4月15日刊登全國動物收容所系統公告認領,若7天內無飼主領回,將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2項規定開放認養(114-4-22 上午10:00開放認領養)。

如果您是這兔子的飼主,請趕緊前往動物保護防疫所領回

📌認領須提供飼養相關證明、攜帶身分證及提籠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寵物管理課蘇獸醫師(037)320049分機231將竭誠為您服務。

兔子安置動物保護防疫所(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1號)照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