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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2月14日民眾拾獲送交苗栗市中苗里中山路1兔子(民眾已認養)

有飼主兔子 遺失嗎?

動物來源:114-02-09 民眾拾獲送交竹南鎮海口派出所

本案於114年2月10日刊登全國動物收容所系統公告認領,若7天內原飼主未領回, 將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得開放動物認養或予以其他收容管理之必要措施(114-02-17上午10:00開放認領養)。

如果您是這兔子的飼主,請趕緊前往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認領❗

📌認領須提供飼養相關證明、攜帶身分證及提籠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所寵物管理課蘇先生(037)320049分機231將竭誠為您服務。目前安置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