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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相關資訊

  • 發布單位:獸醫行政課

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為確保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適法性與一致性,自即日全面採用農業部113年12月12日公告之「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為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之依循標準,原「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更新內容請逕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主題專區/獸醫師專區/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網頁(網址:https://gov.tw/RfK)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