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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範家禽流行性感冒、禽場落實防鳥網及自主防疫衛生

  • 發布單位:防疫檢疫課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防檢署)呼籲,候野鳥南遷過境或來臺度冬期間,我國面臨境外禽流感病毒入侵的風險高,且國內仍有零星禽場案例,請養禽業者應持續加強禽場防鳥設施、做好門禁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提高警覺,每日自主觀察,倘發現禽隻異常,應主動通報,以利防疫機關及時處置,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本縣114年家禽飼養場總計214場,動物保護防疫所針對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措施:

  1. 家禽業者訪視輔導:養禽場計181場次;蛋雞場、蛋商、盤商及零售業者計7場次;家禽理貨場計41場次。
  2. 主動監測採樣送檢工作:採血、喉頭拭子、共洩腔拭子計14場及理貨場6場次。外圍環境採樣共計2場,輔導稽查禽場禽舍圍網設施狀況計12場。
  3. 主動派遣消毒車提供場區外公共區域消毒服務共1379次(養禽場730場次、養畜場共649場次)、公共區域41場次、觀光牧場3場次,理貨場41場次。
  4. 教育訓練及宣導: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教育訓練、講習會共計2場次4小時。參加及辦理養禽防疫宣導會發放消毒物資14場次,計防治宣導共503人次。
  5. 違法屠宰及市場攤販相關查核共7場次。

候野鳥來臺度冬期間,我國面臨境外禽流感病毒入侵的風險高,且國內仍有零星禽場案例,籲請縣轄雞鴨鵝養禽業者應持續加強禽場防鳥設施、做好門禁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提高警覺,每日自主觀察場內家禽健康狀況,發現異常立即通報動物保護防疫所即時處置,以利控制及防範疫病傳播,未依規定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另裁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動物保護防疫所防疫檢疫課 張技士 037-320049分機124